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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期電子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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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2-06-29

恭喜系友應俊豪教授的專書,《歐戰後美國視野下的中國:現況、海盜與長江航行安全問題》,榮獲科技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肯定,進入111年度第一梯次的「出版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專書」補助通過名單。
歡迎想要更加深入了解相關議題的讀者,一起來閱讀這這本好書。

清末國勢不振,自清朝與英國簽訂天津條約,從上海到漢口的長江航道,英國商船就可以自由航行,而軍艦,當然也隨之前來「保護」。
之後這個航行的範圍,又從漢口,一路擴展到了重慶。而適用的國家,也因為片面最惠國待遇,以及各國雨露均霑的要求,大家都比照享有。
因而,有派遣內河砲艦到長江的國家,不只英國,美國、法國、日本也有,甚至連義大利都有。列強在展現國家力量的另一面,是侵犯了清朝到中華民國的國家主權。
特別是在1920年代,北伐尚未開始,而北方政局複雜,軍閥混戰,中央威信不足,地方比誰槍多砲大。外國人又覬覦在華貿易的利益,即便有危險,還是要來,畢竟賠錢的生意沒人做,殺頭的生意有人做。
受到列強軍艦與領事保護的外國商船,在長江流域,便引發了一連串與軍、政、商、民交雜的問題。
雖然列強有砲艦,但並不是像過去的歷史宣傳,好像他們就可以肆無忌憚在長江橫行。畢竟,能派到長江航行的軍艦,沒有辦法很大,數量也是個位數,如果真的要發生衝突,恐怕全軍覆沒也不是不可能。
因而,軍艦只是一種代表,一種武力的宣示,背後還是靠協調,來取得他們與中國軍、政、商、民之間的平衡。必要時,才會真的舞刀弄槍。
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的應俊豪教授,從很早以前就在研究清末民初的中外關係,這次他集結了過去研究的心得,以及新發現的內容,寫成了這本《歐戰後美國視野下的中國:現況、海盜與長江航行安全問題》。
我們可以看到,美國的代表(軍艦、領事),還是必須依照國務院的訓令,以及國際法的原則,並且尊重中華民國當時的情況與法律。在交涉的過程中,還得面對當地軍隊的威脅、盜賊的偷襲、自己美國商人的「衝康」,跟我們過去的想像有點不一樣。
究竟,美國人,應該說,是駐華的美國人,是怎樣看待當時的中國?是怎樣想辦法完成任務,保護美國在華利益?
請期待應俊豪教授的這本新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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